索引号:
SY00247990812021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向府〔2021〕15号
成文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野外火源火灾风险,遏制我镇森林火灾高发多发势头,根据崇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崇明区森林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应急〔202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扩大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化解森林火灾重要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我镇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野外火源专项违规查处用火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成立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汤学锋担任,各村(居)、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镇经济发展办作为牵头部门,具体实施本项专项治理和查处工作由事务办、规保办、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等部门和单位落实。
三、查处内容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必须的农事用火无管理措施和无措施落实保障机制,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农从业人员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随意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的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事务办)
(三)野外吸烟。重点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主要是对入林人员加强教育和检查,禁止在林地内吸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其他生活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按规定用火。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为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等问题。(规保办)
(五)其他非生产性用火。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治理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军事训练和演习等引发森林火灾问题。加强对林地周边民居、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入林、林火进家问题的治理。(派出所)
四、组织实施
坚持全镇统一指挥、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方式开展专项行动。
五、治理措施
(一)精准分析评估,找准本地重点隐患。各村要深入研究本地森林火灾规律、全面评估本区域森林火灾风险,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充分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采取管用对策措施,强化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减少火灾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主动防火。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线上线下教育并重,充分利用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平台和“田间小喇叭”、标语横幅等传统接地气的宣传手段,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三)坚持疏堵结合,推动规范用火。健全和落实林业生产(病虫鼠害、冻害防治,炼山造林等)用火审批、监烧制度(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参照林业生产用火审批制度探索农事用火报告监烧制度,实行防火期防火区内农事用火或与森林相邻、相连无有效阻隔的农事用火报告、监烧制度(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将绿色祭扫、生态祭祀,生产作业清除杂树病枝、农作物秸杆、田埂和田头地块杂草处置,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安全用火自律要求写进“村规民约”, 促进村民规范用火养成。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负责)。
(四)加强重点管控,严防意外跑火。对经审批的林业生产用火和已报告的农事用火涉及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人力、物力落实管控措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对散布林区尚有祭祀坟墓的山头地块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加强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巡查(事务办牵头,各村委和经营主体具体负责)。
(五)依法快速查处,严惩失火纵火。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派出所负责)。 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严厉打击人为纵火,严惩失火肇事者(派出所负责)。 火灾成功扑灭后,要第一时间组成调查评估组开展调查评估,对失职失责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六)抓好监测预警,先期准确识火。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灾监测,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强化日常巡护,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5月31日前)。各村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步骤、时限、要求、措施,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对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从源头上防控森林火灾重要性认识,自觉增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性。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1日-12月20日)。各村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客观评估本区域森林火灾风险,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各有关单位要对照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目标、步骤、时限、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开展集中专项治理,整治违法用火行为,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管住野外火源,减少人为火灾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20日前)。各有关单位对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自我评估验收,全面总结总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疫情防控科学谋划。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聚焦重点发力。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从全面防控野外火源着手,紧盯重点人群,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认真分析违规用火特点规律,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及重要人员的巡查、监控。加强智能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三)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辖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四)务求治理实效。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立足当前注重长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制。要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
(五)按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开展专项行动特点规律的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其中,5月15日前,报送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6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0月15日前,报送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附件:1.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2021年5月15日上报经济办)
2.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2021年10月15日上报经济办)
3.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表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