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0812021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向府〔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02-07
发布日期:
2021-02-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日上午9点,我镇向化村河道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本镇36号河河面呈乳白色、伴有黑色油污,并向下游扩散。发现情况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镇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并进行查看,第一时间把有关情况及时向贵局和区河长办报告,同时快速作出应急处置,对36号河两端和相邻12号河连接处进行封堵,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同日上午11点,贵局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对36号及其河道周边8处点位进行取样,执法人员对涉事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据了解,该污染物是因工人操作失误导致堆放在上海仝丰塑料软管有限公司场地上的储油箱破裂,箱内液体进入下水道后排入36号河道。储油箱主杨伟民表示该液体为沥青保养原料,溢出原料约600公斤。对此,贵局已对该企业业主立案查处。
事件发生后,企业方立即组织人手,采取措施清理浮油,2月2日至2月6日,企业方又采取措施清理。据目测,该河道河面上漂浮的油污已由企业基本清理完毕。截止目前,两端的封堵还未解除,对下一步的处理措施恳请贵局予以业务指导。
恳请函复!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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