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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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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单位、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
陈顺法同志任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百良同志任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莉敏同志兼任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嫣倩同志兼任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宋飞同志任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永冠经济开发区主任,不再担任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所长职务;
陆忠同志任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副所长,不再担任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副所长职务;
邵风华同志任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副所长,不再担任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洪流同志任永冠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不再担任永冠经济开发区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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