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村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1-22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1-2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2025年,新村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村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

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专题述法会议,全面总结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重点任务,明确法治建设路线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2次,专题学习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重点,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累计提出法律审核意见38条。严格执行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长办公会议制度,全年列席20次,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前置把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通过制度约束,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聚焦基层治理,构建法治环境

坚持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着力营造稳定、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针对本辖区在宅基地建房、外圩土地及集中居住区等方面反映集中的矛盾隐患,强化系统性排查与源头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和“三所联动”机制的协同优势,整合专业力量对重点领域纠纷依法予以调处,有效防控风险,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在小。同步深化法治在信访工作中的实践运用,推进信访工作程序制度化、处理规范化,压实接访处访责任,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根基。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政府运行更加高效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常态化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与内容范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构建阳光透明政府。二是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在执法中同步开展释法工作,引导相对人在具体情境中深化法律认知,形成执法与普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良性治理格局。三是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标准和监督机制,在坚持法律刚性的同时,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方式,推动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一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统筹用好各法律服务室(站)、驻村法官工作室、冠华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及新浜村“解纷茶话室”等阵地资源,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法律服务。本年度共组织开展现场法律咨询200余次,服务群众500余人次。二是深化“三所联动”机制效能,汇聚派出所、司法所、专业律师力量,有效化解重大疑难纠纷,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三是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大力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本年度乡、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46件,通过“三所联动”机制成功化解复杂矛盾82件,切实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一是紧扣关键节点,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形式涵盖讲座、竞答、咨询等,受众广泛。二是全面完成“八五”普法总结,系统梳理了在“八五”普法期间取得的成效以及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并以此为基础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并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展播;结合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拍摄制作3期普法短剧并通过新媒体推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普法吸引力与实效性。

(四)夯实特殊人群管控,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等,全年开展集中教育12次、个别教育121人次。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掌握动态,对“人户分离”对象积极落实“双列管”措施,并开展针对性帮扶教育。在春节、进博会以及“两会”等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强化“两类人员”隐患排查与应急演练,全力确保社会面安全稳定。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尚未完全树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渗透力有待增强,部分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主动性不足;三是基层法治队伍专业能力,特别是法律实践技能,仍需持续加强培训与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持续强化乡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筹领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与合法性审查机制,筑牢依法决策的“防火墙”,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建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

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一线执法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分层分类法治培训,既注重理论灌输,更强化实践技能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建设基层力量。

(三)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实效精度

坚持“精准普法”,针对青少年、老年人、企业员工等不同群体需求,制定个性化普法清单,采用短视频、情景剧等创新形式,提升普法趣味性和接受度。继续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

(四)进一步拓展法治阵地功能内涵

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持续丰富“解纷茶话室”等服务载体功能,融合“第二组长”驻村机制,前移矛盾排查化解关口,使其真正成为群众排忧解纷、感知法治的重要平台。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