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50005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5〕51号
成文日期:
2025-11-11
发布日期:
2025-11-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为优化新村乡教育资源配置,规范撤点学校资产处置管理,根据2025年11月5日区政府常务会精神,结合我乡部分学校撤并后闲置资产实际情况,建议将位于新村乡新洲村3队撤点学校(新洲小学)进行减量化处置。
该处撤点学校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权证登记用地面积7224平方米(详见附件)。近年来,新洲小学校舍、场地等资产长期闲置,存在建筑设施老化、安全隐患较大,管护成本较高等问题,亟需通过减量化处置盘活低效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拟按程序纳入区建设用地减量化立项计划,依法依规开展拆除、土地复垦等工作,恳请贵局指导我乡开展撤点学校资产清查、协助对接区规划资源、财政、农业等上级部门,明确处置权限、资金管理、土地指标使用等关键环节要求,确保处置工作合规有序推进。
专此函商。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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