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50004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5〕41号
成文日期:
2025-09-12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规〔2022〕3号)、《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关于印发2025年崇明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农发〔2024〕144号)、《关于2022-2026年崇明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沪崇财预(2022)2号)文件精神,我乡对照补贴标准和工作要求,依程序完成2025年崇明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示范方的缓释肥和BB肥补贴申报、审核、供货、统计、公示相关工作。
2025年,新村乡落实缓释肥补贴2254亩、BB肥2254亩。其中:需落实缓释肥补贴资金169050元(其中区级以上财政承担90%),本次申请清算资金152145元;需落实BB肥补贴资金78890元,本次申请清算资金78890元。
特此函请。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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