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50003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5〕38号
成文日期:
2025-08-27
发布日期:
2025-09-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报送的《关于新中北路增设限高设施装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在新中北路上增设限高装置,具体位置为新中北路(K0+870),由乡城运中心负责限高设施安装工作,新中村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和车辆通行安全。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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