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50001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减灾救灾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5〕15号
成文日期:
2025-04-18
发布日期:
2025-04-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新村乡2025年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新村乡2025年防汛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市、区防汛指挥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区委编委《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机关党政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设置方案>的批复》(崇委编〔2024〕19号)相关规定,结合本乡防汛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实行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灾情。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紧跟灾情预判和汛情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自保自救,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确保新村地区安全度汛。遇特大灾害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本预案可适用于非汛期强对流、强降雨等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和所致灾情的应急处置。
二、防汛指挥网络及防汛成员单位职责
(一)指挥网络
详见附件“2025年新村乡防汛指挥系统图示”。
(二)通信方式
乡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设在乡规环办,值班电话(党政办值班电话)为:59650878,传真:59650170,汛期须24小时专人值守,值班电话不得随意变更,传真机设为自动接收状态。
(三)职责分工
新村乡防汛指挥部机构设置和具体分工如下:
总指挥:由乡政府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本乡防汛工作,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副总指挥: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抓好防汛日常事务;根据出现的险情,为总指挥提出排险抢险方案;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具体负责指挥抢险救灾或其他紧急情况。
防汛办:统筹规环办、党政办、城运中心相关人员组成,以专班化运作,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全乡防汛工作的统筹指导,制定计划,修编预案,总结工作,上级调研筹备,做好值班网签、灾情统计、物资储备调度、台账管理等工作;根据防汛指挥部要求,落实防汛安全其他相关事项。
各成员单位: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村、区下沉及派出单位为防汛成员单位。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分工
1.规环办:督促落实本乡在建项目工程(农业条线由农业部门负责)的防汛安全。积极指导各村做好在建房的防汛安全工作。对接供电部门,做好林电矛盾处置工作,及时修复因灾受损的电力设施,确保电力正常供应,优先保障防汛指挥机构电力供应。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政办:负责值班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检查,落实值班人员职责,加强值班值守人员管理。负责联系上级汛情通报,会同防汛办收集、掌握和汇报有关灾情和灾害事件的社会动态信息,根据防汛指挥部要求做好突发情况的上报。支持防汛办、各村做好后勤保障以及非抢险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党群办:对接协调党群服务中心落实防汛职责,负责党员、团员先锋队等人员的统筹协调和任务安排。加强涉汛舆情监测分析、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做好防汛活动和有关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协助纪委做好防汛纪律监督等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农办:负责检查、监督农业系统防汛安全,督促落实在建农业项目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监督乡域内农业企业、合作社、种植养殖户等做好危房、仓库、经营性自建房、建筑工棚、农业大棚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转移工作。指导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和各村做好农村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加强防汛经费保障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经济办:负责检查、监督本乡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防汛安全。监督乡域内工贸企业做好厂房仓库、经营性自建房、临时建筑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转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生产、储存有毒有害物品与危险物品企业的管理,防止二次灾害发生。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事业办:负责落实学校、幼儿园防汛措施,建立汛期应急停课快速传达告知机制,做好师生安全撤离工作,杜绝人员伤亡。对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负责做好汛期防病防疫卫生工作,制定汛期应急抢救和灾区防疫专项预案,开展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建立防汛医疗救护队伍,成立抢救小组,为受灾群众提供医疗和防疫保障服务。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平安办:联系公安派出所维护受灾区域交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开辟救灾、救护及指挥车辆专用通道,及时安排临时交通运行路线。协助做好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和人员撤离后的现场治安维持工作。一旦发生雨水堰塞等突发情况,协助疏散、抢救群众。加强对受灾区域的治安巡逻,维护公共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会同司法所开展人员转移安置、道路清障、物资运送、矛盾调解等协助性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社工办:加强对独居老人、特困供养等群体底数排摸和安全守护工作,负责临时安置点的筹备,做好危房内人员的先期排摸和转移工作。做好救灾工作,一旦出现灾情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做好社会救援和捐助财物的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民政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和人员安置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敬老院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在防汛工作中注重发挥志愿服务作用。做好公益埋葬点、骨灰堂的洪涝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9.综合行政执法队:提前做好集中居住拆房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承担相关应急抢修、组织协调等任务。协同城运中心负责汛期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牌等高空坠物的检查工作,镇区道路及商业街道排水口清理工作。协同规环办、城运中心,指导各村做好易积水区域的市政管道疏通工作。落实对部门所属应急车辆的检修和应急备勤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城运中心:加强对防汛仓库的规范管理,做好物资盘点、采购、调拨,落实防汛社会资源的调研统计、协议储备和临时调运工作,落实应急车辆。做好防汛视频会议保障及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转办处置涉讯市民热线工单。负责检查、监督河道排涝泵等防汛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负责检查市政道路、公路行道树的防汛安全,做好河道清障、涵洞疏通、易积水区域市政管道疏通等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做好渔船安全避风工作。制定道路清障等专项防汛预案,做好汛期道路修养管护工作,确保汛期农村道路安全、畅通,发生问题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检查、监督辖区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电信网络等的防汛安全和其他相关隐患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指导各村的应急广播建设,根据乡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按汛期各类灾害预警等级,利用广播及时向全乡发布有关气象信息和防御指引。协助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2.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科技防灾减灾政策宣传和灾情预警通报,排除农田和养殖区域积水隐患,提前检查、维修和疏通灌溉渠道,指导群众和相关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等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防汛经费的安排,落实灾害期间抢险救灾及人员转移安置有关经费,预测当年实际险情,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灾后恢复生活、生产建设资金到位。会同各单位及时做好农业、财产投保户受灾的核实理赔工作。加强农民财产保险政策的宣传,积极协调各村动员群众参加生命和财产保险的投保,减少因灾损失。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武装部:负责组建包括30名应急排民兵在内的不少于150名的抢险队伍(其中指导各村建立不少于20人的抢险队伍),抢险队伍结合上级要求和新村实际分类编组。加强对社区消防微站的指导,汛期高频次组织演练拉练,一旦发生灾情,按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迅速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会同党政办加强对灾报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落实应急口灾情上报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市场所:围绕重要民生商品和常用药品、消杀用品、防汛救灾物资保供等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做好汛期食品安全监管和相关指导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堤防站:负责汛期沿江大堤、长江野滩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检查水闸、涵闸、江堤等防汛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做好八五大堤、九五大堤、滩涂区域的养殖种植、野钓、割江芦等人员的安全撤离工作及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自来水公司:组建排水给水专项应急抢险专班,制定专项方案,主动对接供水站点,全面做好汛期专项检查,针对厂区重点部位,提前做好加高、清理工作,防止雨水倒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辖区内正常供水。定期组织人员对净化间、构筑物、取水口隔栅进行清洗、清理,确保水质卫生。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各村: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防汛隐患排查处置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危房户、独居户及其他特殊群体的防汛宣传和临时安置工作,落实衣食住用等应急生活物资。维护好消防微站设施设备,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联络工作,落实应急抢险队伍的整组筹备等基础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防汛区域和重点防汛单位
(一)重点防汛区域:正大蛋业区域;正大农缘区域;界河东土地整治项目区;新卫村“八五”大堤外侧原养殖区域,麋鹿苑区域;新卫村新红1队区域;新洲村第二小区;新洲园艺场、风电项目、恒泽基料项目等区域;星村公路沿线特别是新国村段涵洞易堵塞区域。乡防汛指挥部根据情势发展认定的其他区域。
(二)重点防汛单位:农办,党政办,经济办,事业办,平安办,规环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卫村,新乐村,新中村,新国村,新浜村,新洲村,新村堤防站,正大蛋业公司,正大农缘公司。乡防汛指挥部根据情势发展认定的相关单位。
四、应急响应级别和内容
(一)防汛应急预案和响应
本预案启动条件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标准,相对应的行动级别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其中Ⅰ级相应为最紧急响应。
1.Ⅳ级响应(蓝色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区防汛办视情启动Ⅳ级响应行动,发布防汛蓝色预警信号后,乡防汛办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
(2)Ⅳ级响应行动
①乡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相关防汛负责人进入岗位,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②乡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根据乡防汛应急预案和乡防汛办的要求,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协助村委实施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3)Ⅳ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乡、村两级防汛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②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
③提醒村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④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
⑤市容环卫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出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
⑥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⑦沿江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⑧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⑨电力、通信等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⑩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⑪公路管理站检查加固道路的各类指示牌、标志牌。
⑫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2.Ⅲ级响应(黄色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区防汛办视情启动Ⅲ级响应行动,发布防汛黄色预警信号后,乡防汛办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
(2)Ⅲ级响应行动
①乡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乡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和相关防汛主要负责同志进入指挥岗位,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向乡政府报告。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②乡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根据乡防汛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乡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村委实施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③全乡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乡防汛办做好抢险物资的随时调运准备。
④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知识宣传。
(3)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乡、村两级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各项准备。
②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
③提醒村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④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⑤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
⑥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⑦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⑧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海塘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准备。
⑨绿化、住房、公路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⑩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工作。
3.Ⅱ级响应(橙色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区防汛指挥部视情启动Ⅱ级响应行动,发布防汛橙色预警信号后,乡防汛办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全乡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乡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和相关防汛主要负责人进入指挥岗位,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报乡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应急救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②乡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根据乡防汛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乡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村委实施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③全乡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乡防汛办做好抢险物资的随时调运准备。
④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知识宣传。
(3)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乡、村两级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②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
③提示村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④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
⑤建筑工地按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⑥一线海塘外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照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⑦绿化、住房、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⑧社会事业和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⑨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工作。
4.Ⅰ级响应(红色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区防汛办启动Ⅰ级响应行动,发布防汛红色预警信号,乡防汛办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
(2)Ⅰ级响应行动
①全乡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乡党政主要领导、防汛指挥部责任人和相关防汛主要负责人进入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乡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部门、本辖区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并服从乡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③全乡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乡防汛办为防汛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④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知识宣传。
(3)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各微信平台、广播、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和紧急通知。
②村民根据防汛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③学校、幼儿园等相关单位根据预案规定,实施停课或其它措施。
④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它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⑤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二)易积水点应急处置预案
接到Ⅳ级响应(蓝色响应)及以上响应通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组织人员排除隐患。由规环办牵头协调三星供电站、村委电工人员等组成的电工队伍,组织检修损坏设备设施,地毯式彻查电路、电线杆安全,防止进水漏电、产生次生灾害;同时协调电力部门对积水严重区域当机立断采取紧急停电措施,确保居民人身安全。
2.组织人员转移避险。由社工办组织机关事业干部、村干部、党团员等成立志愿者队伍,对危棚简屋,积水严重区域、在建工地等灾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并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3.组织人员应急抢险。乡防汛办组织城运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堤防站及各村委等部门,及时处置树木倒伏、房屋坍塌、广告牌脱落等险情,并开展巡堤查险工作,严防堤坝漏洞或渗水情况。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经营主体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4.组织人员排水清淤。由规环办牵头,组织水务、市政管理等部门,整合预置的社会力量和附近群众,对镇区、道路、项目区等积水严重区域开展清理下水道,利用水位下降契机开展强排作业,确保积水得到有效缓解。
5.组织人员宣传安抚。党群办、社工办组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村委干部等协助参与居民家排水工作,协调处置困难,同时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安抚情绪,并进行汛后防疫卫生常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6.组织民兵应急抢险。乡武装部加强应急排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基干民兵、6个村的普通民兵、以及抢修骨干24小时待命,接到指令后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由于各等级预警信号的发布标准和个别区域受影响的程度不同,预警信号升级时间较短,各单位在采取应对措施时,以提高一个等级准备为宜。
防汛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责任单位必须把防汛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头等大事来抓,不能存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防汛专项预案或方案。各村必须制定相关特殊对象的应急避难安置方案并报乡防汛办备案。要进一步发扬通力协作精神,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今年的防汛工作。
附件:2025年新村乡防汛指挥系统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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