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芳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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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11-05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孙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纪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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