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40004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4〕37号
成文日期:
2024-09-26
发布日期:
2024-10-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新村乡镇区污水管道修复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村乡镇区污水管道修复工程
二、建设性质:修复
三、建设地址:新村乡
四、建设内容:管道修复217米、管道改造267米、填土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控制在40.2万元,资金拟从区补界河整治前期经费中支付。
六、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接文后,请尽快落实相关单位按规定程序走完流程。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