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9-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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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9-26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沈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佳鑫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49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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