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新村乡污水管道维修工程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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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713120240003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4〕30号

  • 成文日期:

    2024-08-05

  • 发布日期:

    2024-08-2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实施新村乡污水管道维修工程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村乡污水管道维修工程

二、建设性质:维修

三、建设地址:新村乡

四、建设内容:采购管道、维修、填土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控制在20.19万元,资金从农办预算中支付。

六、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接文后,请尽快落实相关单位按规定程序走完流程。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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