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40003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4〕30号
成文日期:
2024-08-05
发布日期:
2024-08-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实施新村乡污水管道维修工程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村乡污水管道维修工程
二、建设性质:维修
三、建设地址:新村乡
四、建设内容:采购管道、维修、填土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控制在20.19万元,资金从农办预算中支付。
六、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接文后,请尽快落实相关单位按规定程序走完流程。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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