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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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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高宇韬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积广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朱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顾棋天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薛凯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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