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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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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黄燕同志任新村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原新村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吴丽慧同志任新村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新村乡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
袁裕萍同志任新村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新村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高磊同志任新村乡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原新村乡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顾琦同志任新村乡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原新村乡水务管理所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李峰同志任新村乡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原新村乡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裘吉欣同志任新村乡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原新村乡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副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倪海霞同志任新村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原新村乡财政所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朱鑫锋同志任新村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新村乡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赵华同志任新村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原新村乡财政所副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龚奇奇同志任新村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新村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耀能同志原新村乡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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