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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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7-22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举办单位同意,我单位拟向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织。请债权人自202472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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