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40002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4〕19号
成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5-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平安建设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新村乡派出所办公场所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村乡派出所办公场所修缮工程
二、建设性质:修缮
三、建设地址:新村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内容:房屋檐口瓷砖整修、车棚改造修缮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4.5万元,由平安办年度预算中支出。
六、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平安建设办公室
接文后,请尽快组织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