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功能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3-2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40001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4〕5号

  • 成文日期:

    2024-03-05

  • 发布日期:

    2024-03-25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功能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功能提升工程

二、建设性质:提升

三、建设地址:新村乡镇区北部办公区域

四、建设内容:功能室隔断、吊顶、卫生室调整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58万元,由规环办年度预算中支出。

六、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接文后,请尽快组织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