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4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4〕6号
成文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新村乡创建“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新村乡创建“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诚信计量长效机制,营造诚信、和谐、有序的社区计量环境,新村乡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创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头等大事,实现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及时建立健全计量服务保障基础,完善计量社会监督机制,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和深化民生计量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
二、创建目标
以“计量惠民”为宗旨,以道德规范为基础,以法律调整为保障,以建立诚信计量体系为核心,以完善社区治理为载体,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通过创建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不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新村乡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管理水平,营造人民了解计量、关注计量、受惠于计量的和谐社会环境,逐步形成经营者守信自律、诚信计量,老百姓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三、创建范围
本次创建区域覆盖整个新村乡行政区域,新村乡现有经营食品单位84家,涉及计量器具的食品经营单位26家、农贸市场1家、中小学1所、卫生院1家、加油站1家、对外餐饮单位2家、连锁超市1家。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新村乡“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工作的有效性,本次创建工作设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新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新村乡经济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乡经济办、事业办、市场所、生态市容所、财政所、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及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负责创建工作规划、方案审定、重大问题的协调与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经济办和市场所负责人共同兼任,双方紧密协作,建立各方共同推动的协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的各项决策和决定,组织创建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各参与创建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经济办:负责具体牵头本次创建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共创工作;负责创建材料的发放、信息收集和数据汇总。支持协调乡职能部门开展的计量检查工作,做好考核相关工作。
事业办:负责食品经营单位、餐饮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创建工作,配合乡职能部门和领导小组开展的计量检测、检查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与事业办共同负责食品经营单位、具体负责加油站和超市创建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做好其他单位创建工作,并做好业务技术咨询、指导。承担组织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计量执法检查、指导档案建立、张贴宣传资料等指导、检查和服务工作。配合开展考核的相关事项。
生态市容所:具体负责农贸市场区域内所有店铺和摊位的计量创建工作,配合乡职能部门和领导小组开展的计量检测、检查工作。
财政所:负责创建期间的资金保障等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创建工作中的亮点,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综合执法队:协助配合各部门开展周边区域的创建工作和执法工作。
各村委会: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群众计量监督队伍,聘请群众或社会人士担任计量协管员、计量监督员等;做好创建工作中的社区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在创建范围内的社区对创建工作知晓度为100%;对本村区域内小商户在前期创建后形成的创建成果进行维护,如发现有商户《计量管理制度》《诚信计量承诺书》等遗失掉落的情况,第一时间督促整改,整理上报。
五、进度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2月—2024年3月)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由乡经济办联合新村市场所对本次创建工作开展调查排摸,市场所负责具体落实对乡内所有业态的分布情况、存在数量和比例等进行调查排摸,并针对不同业态和区域分别制订相应管理模式,做到既了解全貌,又掌握明细,对不同业态提出相应管理要求,最终达到诚信创建的规范要求和预期目标。
(二)动员培训阶段(2024年3月—2024年4月)
1.召开动员会议: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各相关单位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强调创建意义,明确创建要求。
2.开展计量培训:邀请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与创建的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计量管理人员进行计量基础知识、计量法律法规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计量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做到知法懂法,以更好的姿态参与诚信创建。
(三)具体创建阶段(2024年5月—2024年8月)
本阶段是创建的核心阶段,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计量诚信创建的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l.加强创建宣传:充分利用“稻香新村”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各村村委会宣传栏、微信群以及企业橱窗等宣传载体,积极宣传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基础常识等内容,增强从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加强对具体创建和检查情况的定期公告,充分调动区域内各业态经营者参与诚信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为诚信计量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提高创建活动知晓率。用好2024年“5.20世界计量日”重要契机发动大规模宣传,吸引更多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计量、关注诚信的良好氛围。
2.强化专业监管: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邀请崇明区计量质量检测所积极配合,做好参建单位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确保参建单位在用计量器具100%的受检率和100%的合格率;邀请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服务小分队,到参建区域各服务点开展计量宣传和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新村乡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督促诚信计量工作的长效开展。
3.立足自身管理:各参与创建的单位要积极行动,主动做好创建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投入创建。建立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对在用计量器具登记入帐,加强管理;在商品量的管理中,保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针对投诉,认真做好协调处理,妥善解决。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0月)
1.加强自查。在各参建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核查小组,对参建单位现场进行联合检查并对参建单位及创建效果进行核查。
2.报请验收。邀请专家团队,对参与诚信计量创建的区域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诚信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集中验收。
3.总结提升。召开诚信计量创建总结交流会,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表彰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体现特色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经营单位应建立进货计量验收制度、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计量器具日常维护、保养制度、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日常自校制度,诚信计量承诺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
2.加强在用计量器具管理。经营单位应配备与所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合法计量器具、建立器具台帐与周检计划表、计量器具严格执行周期检定,不使用未经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二)具体行业要求
对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企业、商店(超市)、医疗诊所、小商户等商业服务业经营单位的要求:应符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创建实施办法》的要求。
(三)建立长效机制
要切实建立起新村区域内的长效计量管理机制,建立参建单位的鼓励机制、进出机制、监督机制,及时组织推广复制,让诚信计量在新村乡区域蔚然成风。今后继续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评,以持续保持诚信计量示范的成果,并逐年提升诚信计量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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