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村乡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2-2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400007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3〕75号

  • 成文日期:

    2023-12-29

  • 发布日期:

    2023-12-29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新村乡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新村乡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好党政办(应急办)的综合优势和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落实好“防”和“救”的工作任务,有效防范与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不断提升本乡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乡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崇明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以及有可能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城乡正常运行的灾害应对处置和应急救援。本预案中的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包括大雪、暴雪、霜冻、低温、寒潮、道路结冰以及伴随大风等极端气象灾害。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精准上报、科学分析研判灾情,快速开展应急救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应对,确保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单位(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

2.风险评估

2.1 雨雪冰冻天气概况

近年来,极端雨雪冰冻气象灾害的反常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突出,本乡发生大面积雨雪冰冻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且本乡地处偏远、老龄化全区最高,遭受灾害的程度可能更大。

2.2 雨雪冰冻的主要危害

交通方面:雨雪冰冻天气时,水(海)、陆运输等都将受到不利影响,可能引发大面积人员滞留;持续的低温和雨雪冰冻天气还会影响油、气的输送;行人摔倒和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增加。

水、电、通信等设施方面:雨雪冰冻天气易导致电线结冰,增加负重发生断裂,严重时还可导致电力、通信等设施倒塌;易造成供水管道冻管破裂,影响正常供水,居民家庭遭受水灾。

建筑物、构筑物方面:可导致房屋、大棚、车棚、广告设施、店招店牌、工程脚手架等建筑物、构筑物受压倒塌或被风雪刮倒。

农业生产、绿化方面:持续低温和雨雪冰冻天气可导致农作物受冻受害,影响大棚蔬菜生长,导致农产品供应减少;雨雪冰冻加上大风可致树枝折断、树木倒伏,进而影响交通和群众出行安全。

安全生产方面: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液体危险化学品,容易因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及物料泄漏引发安全事故。

消防安全方面: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不慎、电动车室内充电、忘记切断电源、超负荷用电用气、电路电线老化、电器超龄使用、或企业违规动火作业,可能导致火灾;居民淋浴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特殊群体方面:极端严寒天气可能会导致生活困难的老人或其他脆弱群体因缺少御寒物资或监护看护不到位被冻伤、冻死事故发生,老人卧床吸烟可能会发生家庭火灾事故。

3.组织体系

乡党委是本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乡政府是行政领导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乡党政办(应急办)承担本乡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指挥组织工作,指导各村和有关部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同乡安委办组织指导和协调督办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各村、各单位(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管辖范围,做好事先预警和防范应对工作,负责对雨雪冰冻灾害开展应急处置。

4.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

进入秋冬季,各村和各单位(部门)应根据本乡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特点做好以下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和风险提醒,增强村民预防雨雪冰冻灾害和做好自我保护的意识,广泛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开展特殊群体的底数排摸。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体系,加强乡管道路、区管道路等易积雪结冰区域的监测和预警,全面落实垃圾清理、扫雪除冰责任及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3)预案准备。各村、各单位(部门)根据本预案提前制定并适时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或方案),做好人员安全转移预案,反复推演转移流程。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若干乡级避难场所和6个村级避难场所,储备相关物资并合理配置。在重点部位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急需。

(5)通信准备。检查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线路等,建立信息沟通、报送和发布机制,确保雨情、雪情、冰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督查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底数、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查落实等“六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类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2 预警和响应

4.2.1 预警级别

(1)大暴雪: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道路结冰:预警级别分为三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3)霜冻:预警级别分为三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4)持续低温:预警级别分为三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5)寒潮: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6)大风: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2 预警会商

建立健全与区级气象部门、应急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对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乡党政办(应急办)及时与乡安委办加强会商研判,为乡党委、政府提供应急决策建议。

4.2.3 预警发布

经主要领导审核,乡宣传部门会同乡党政办(应急办)做好气象信息、预警信号以及灾情处置等信息的发布工作。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行动

5.1.1 响应行动级别

本乡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响应行动级别分为四级:I级、II级、III级和IV级。

5.1.2 响应行动启动条件

当发布暴雪预警或道路结冰预警时,各级同步启动对应级别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行动。当各类预警级别不一致时,按照“就高”原则确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5.1.3 IV级响应行动

(1)乡党政办(应急办)及时会同安委办组织会商,加强对各村、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指导,有关情况及时报乡政府。

(2)各级值班员进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视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乡党政办(应急办)。

(3)各村值班人员和灾报员进岗到位,认真执行上级指令,加强辖区灾情收集等工作,及时报告情况,科学处置灾情。

(4)本乡各单位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防范应对工作。

(5)宣传部门及时刊播或广播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落实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

5.1.4 III级响应行动

(1)乡党政办(应急办)会同安委办和乡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会商,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各级落实应对措施,有关情况及时向乡政府报告。

(2)各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进入指挥岗位,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有关情况及时向乡党政办(应急办)报告。

(3)分管领导进入岗位,根据预案和上级指令,做好辖区人员应急撤离的各项准备、具体实施、受灾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各村、各单位(部门)负责同志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组织力量落实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各项应对措施,根据指令协助实施各项应急抢险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5)各级各系统抢险队伍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不得外出;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协调运输车辆,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6)乡武装部抽点基干民兵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分队、其他水电技术工等严阵以待,做好参加应急抢险各项准备。

(7)宣传部门刊播或紧急广播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和灾害风险提示,落实舆情监测和处置。

5.1.5 II级响应行动

(1)乡党政办(应急办)根据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抢险工作的指导。必要时乡党委、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动员,作出应急部署和具体的工作安排。主要领导视情况带队督查。

(2)分管领导24小时坚守指挥岗位,严密掌握冰冻雨雪天气变化和各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经批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局和区政府值班室报告。

(3)党委、政府主要责任人进入岗位,密切掌握辖区灾情发展,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并根据预案要求,及时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乡村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入岗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切实组织力量全力落实本系统、本行业、本区域各项应对措施,加强动态跟踪、督办落实,根据上级指令协助实施各项应急抢险处置工作。至少每天上报工作落实情况。

(5)全乡各级各系统抢险队伍进入24小时应急处置备勤状态;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和装备预征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6)乡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企事业单位应急分队和水电技术工等救援力量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7)宣传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及时播发和随时播发预警信息、安全提示、防灾知识,密切关注和处置负面舆情。

5.1.6 I级响应行动

(1)各村、各有关单位按照乡党委、政府作出的紧急部署,动员全乡警民全力抗灾抢险;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按照《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落实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工作。

(2)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入抢险指挥岗位,迅速组织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乡村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24小时在岗就位,全面指挥落实各项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撤离转移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

(4)各村、各单位(部门)贯彻上级统一部署,组织指挥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雨雪冰冻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5)全乡各级各系统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雨雪冰冻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6)乡武装部组织民兵队伍和其他应急力量奔赴一线,根据上级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7)宣传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及时播发和随时播发预警信息、安全提示、防灾知识,密切关注和处置负面舆情。

5.2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2.1 IV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各村、各单位(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要熟悉预案,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密切监视气象变化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强化道路交通信息的收集,组织对车站交通枢纽客流量监控,及时播报动态信息,加强道路巡逻巡查,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开展除雪除冰等工作。

(3)加强电力运行状况监控,加强电路巡查,对接重点单位和重要保障部门用电需求,全力保障正常电力供应。

(4)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人健康管理,视情况可暂停施工。

(5)做好对供水、排水管网的运行监控;供水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末端设施的防冻保暖工作,做好处置各类管损维修的应对准备。

(6)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和工矿商贸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必要的防冻防爆和安全管理措施。

(7)宣传部门利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播报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密切关注和妥善处置舆情。

(8)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冰雪影响的室内外设施和物品。

(9)开展辖区困难家庭、独居老人、高龄老人、重残、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无固定住所务工人员等易受灾特殊群体,以及其他应转移人群的排摸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制定紧急转移和收容安置方案提供数据支撑。

(10)有关部门要求和专家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2.2 III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力量,加强雪情和道路雪情、冰情的监测,密切关注灾情发展和天气变化,做好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和受灾救助安置的工作准备。

(2)在主要路段、学校周边、集贸市场等重点地区和物资保供、临时救助站等其他重要部位敷设防滑设施,组织道路融雪作业,及时开展除雪除冰工作。

(3)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将路况信息传递至乡值班室,加强道路巡逻,强化排堵疏导,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4)加强电力运行状况监控,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巡查,积极对接电力部门,保障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的电力供应。

(5)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杜绝危险作业、违章作业和不安全登高作业,根据天气情况报乡政府作出临时停工的决定。

(6)对接自来水公司和水务部门,加强对供水、排水管网设施的运行管理;供水企业根据预案,抓紧组织抢修力量,及时做好各类管损维修工作,指导村民做好暴露水管的防冻工作。

(7)做好雨雪冰冻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加强冰冻形势的分析研判。

(8)密切监控车站交通枢纽客流量,加大动态信息播报的密度,做好滞留人员安置准备,提示旅客注意出行安全。

(9)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和工矿商贸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力量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事故的各项应对措施。

(10)加强民兵队伍和其他应急力量的整组,检查救援装备,熟悉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参加抢险救援的准备。

(11)及时播报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和风险提示,密切关注和妥善处置社会面舆情。

(12)组织力量动态探访辖区困难家庭、独居老人、高龄老人、重残等易受灾特殊群体,检查居家安全状况,并落实志愿者提供代购、代缴费、代配药等便民服务。对于居家风险较大的提前撤离安置。

(13)IV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和专家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2.3 II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及全乡紧急会议工作部署,迅速动员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

(2)在主要路段、学校周边、集贸市场等重点地区和物资保供、临时救助站等其他重要部位敷设防滑设施,组织道路融雪除冰作业,全力清除积雪和道路积水或结冰;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时处置交通事故。

(3)对结冰、积雪、积水的辖区内道路及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区域加强视频监控,遇突发事件及时调警处置,并做好交通管制区域周边的分流疏导工作。

(4)加强电力运行状况监控,加强对重要目标、主干电线路的巡查,积极对接电力部门处置发现问题,全力保障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的电力供应。

(5)加强对雨雪冰冻的监测预报预警,开展雨雪冰冻气象灾害风险研判和风险评估,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

(6)如遇严重灾情,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落实有关学校和社区服务设施等公共设施作为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点。

(7)农业和水务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农业和水利受灾情况,落实农业生产自救措施。

(8)进一步加强对供水、排水管网设施的运行调度;水务与供水企业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全力组织各类应急抢修工作。

(9)视情调整或封闭积雪、结冰严重且存在安全风险的公园、景区和其他人员密集的户外场所。

(10)及时检查并清理路边进水口,清除垃圾等杂物,确保排水通畅;落实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公园和公共绿地管理,做好行道树及其他林木的保护和应急抢险。

(11)加强对房屋的应急维修、空调室外机、阳台晾衣杆、阳台花盆等房屋附加物、摆件的联动巡查,作出安全提示,对接职能部门做好住宅区积雪积冰的抢险工作。

(12)组织对车站交通枢纽客流量监控,及时播报动态信息;合理调配交通运输力量,及时提供运输工具,或妥善安置滞留旅客乘客。

(13)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和工矿商贸重点企业特别是户外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相关单位全力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事故的各项工作,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整改。

(14)加强雨雪冰冻天气时的辖区水上交通秩序维护,必要时对船舶采取疏散、撤离等措施,对危及安全的运输船舶依法进行处置,并组织对遇险船舶的搜救。

(15)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和风险提示,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16)乡武装部集结基干民兵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分队、水电技术工等力量按照相关规定进入备勤状态。

(17)各级各系统抢险队伍进入24小时应急集中备勤状态;应急物资储运单位仔细清点物资并装车待发,全力做好物资调运准备。

(18)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各村、单位、部门做好防御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滞留人员的疏导安置和其他拟安置群众的紧急安置工作。

(19)III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2.4 I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各单位、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和全乡紧急会议工作部署,迅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组织除雪除冰等抢险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供水、排水管网设施的运行调度,确保管网设施正常运行;市政和水务部门督促供水企业全力投入应急抢修,切实保障村民的生活用水需要。

(3)对乡村主要公路、其他主干道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区域,加强巡逻及干预指挥,组织警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4)各单位密切注视雨雪冰冻情况变化,加强对雨雪冰冻的监测预报预警,开展雨雪冰冻气象灾害风险研判和风险评估,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

(5)加强对车站、码头运行的监控,视情停止船舶运行,迅速调配交通运输力量和安置场所,妥善安置滞留旅客乘客。

(6)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管辖加强对学校和社区服务设施等临时安置点的管理,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7)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农业和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指导种养殖户做好生产资料的储备,落实农业生产应急自救措施,及时统计上报农业领域受灾情况和受灾主体的迫切需求,最大努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8)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并积极准确对接电力部门组织抢修遭受损坏的供电设施、通信设施,保障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的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

(9)乡武装部集结民兵队伍奔赴救灾一线,按照统一部署和相关规定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10)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各村、各单位(部门)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滞留人员的疏导安置,安排好受灾群众和转移群众。

(11)各级各系统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除雪除冰以及其他救援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12)II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3.1 信息报送

雨雪冰冻灾害的相关险情、灾情、工情等信息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确认后上报区总值班室和区应急局;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乡政府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区总值班室及区应急局口头报告,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于特别重大的灾情险情或特殊情况,乡政府接报后须立即向区总值班室报告,与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局、区城运中心加强联系沟通,确保信息互通共享。

5.3.2 指挥调度

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后,乡党委、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可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平安建设、城运和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及时收集掌握灾情信息,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照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3.3 人员转移安置

属地村委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周密的人员转移方案,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转移人员;党政办、社建办、事业办、平安办、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全力协助,确保转移途中安全和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3.4 抢险救灾

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后,乡政府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灾害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各有关抢险单位做好应对准备。属地村委会应当按照预案,根据事件具体情况,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联合有关部门、人员和抢险单位,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处置重大或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情险情时,应当按照职能分工,由乡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3.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后,乡党委、政府根据灾害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要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扫雪除冰及其他灾情险情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5.3.6 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

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信息发布由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统一宣传口径,其他单位和各村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信息。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资源,及时、准确发布动态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关注灾情变化和应对进展,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5.4 应急响应终止

当区气象部门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应急响应状态终止,转入常态管理。应急响应行动终止后,乡政府组织力量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可能减轻自然灾害对村民生活以及城乡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6.后期处置

乡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疾病预防控制、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设施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 灾害救助

6.1.1 乡党政办(应急办)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床、临时住所、保暖设备等应急救助,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

6.1.2 乡事业办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在受灾地区和人员安置点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1.3 各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应及时返还灾时征用的民用设施设备,并支付相关费用。

6.2 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抢险物资消耗情况,乡党政办(应急办)应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储备的要求及时编制计划,按职责和程序尽快补充到位。各村、各单位(部门)根据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消耗物资情况和用工情况,在本村、本单位(部门)预算中支出。

6.3 设施修复

对受损公共设施,管理单位(部门)应当尽快修复。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供水、通信以及应急专用通信设施,应当对接区相关主管部门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当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7.附则

7.1 预案管理

乡党政办(应急办)会同乡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乡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7.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新村乡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单位(部门)及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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