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4000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3〕71号
成文日期:
2023-12-04
发布日期:
2023-12-0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新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新村乡界河河畔绿化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村乡界河河畔绿化提升工程
二、建设性质:提升
三、建设地址:新村乡界河两侧
四、建设内容:场地整理、苗木种植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控制在55万元内,资金从界河整治工程赔付款中支付。
六、招投标方式:邀标
七、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八、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上海新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接文后,请尽快落实相关单位按规定程序走完流程。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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