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30006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1〕48号
成文日期:
2021-05-27
发布日期:
2023-11-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村乡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新村乡公益性埋葬点第十区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已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村乡公益性埋葬点第十区修缮项目
二、建设性质:修缮
三、建设地址:新村乡公益性埋葬点第十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第十区面积共570平方米,修缮墓穴、园内绿化补植,周边环境整治。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投资78.3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于区殡葬管理所拨款。
六、招投标方式:邀标
七、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八、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新村乡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接文后,请尽快配合部门办理相应流程。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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