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村乡办公场所停车区域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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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3〕65号

  • 成文日期:

    2023-11-06

  • 发布日期:

    2023-11-0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新村乡规环办

单位报来的《关于新村乡办公场所停车区域维修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村乡办公场所停车区域维修工程

二、建设性质:维修

三、建设地址:新村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内容:车棚拆旧维修、地面整修、沥青修补、排水管道铺设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控制在95万元以内,由乡财政支出

六、招投标方式:邀标

七、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八、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新村乡规环办

接文后,请尽快落实相关单位按规定程序走完流程。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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