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30007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3〕59号
成文日期:
2023-10-16
发布日期:
2023-10-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村乡党政办: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新村乡政府大院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村乡政府大院修缮工程
二、建设性质:修缮
三、建设地址:新村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内容:屋顶修缮、电线线路整修、外墙面涂刷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控制在98.4万元以内(其中建安费96万元,施工监理费2.4万元),由新村乡党政办年度预算中支出。
六、招投标方式:邀标
七、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八、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新村乡党政办。
接文后,请尽快落实相关单位按规定程序走完流程。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