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教育系统部分借用人员事宜的复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7-3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300045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3〕36号

  • 成文日期:

    2023-07-20

  • 发布日期:

    2023-07-30

区教育局:

为更好的开展落实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构建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打通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新村乡需借用贵单位上海市崇明区西门小学专技十级教师徐新美,充实新村乡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队伍。通过专业的人才力量,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借用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在借用后,我乡将切实使用好专业人才,督促其以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协助乡职能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借用人员具体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关工委工作。指导各村用好“五老”资源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二是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六大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落实好暑期假日学校工作。三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订计划,落实措施,监测风险儿童、协助维权服务,提供心理支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四是落实好托育服务及03早教工作。积极主动与幼儿园、各村、冠欣苑生活区保持密切联系,完善本乡托育服务体系和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工作。五是做好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协调整合优化多方资源,打造品牌。六是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宣传教育、监督监测、规范培训等一系列提升语言文字普及、规范及育人水平。

为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织密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望贵局能给予基层支持,将专业人员派驻基层,共同引导、培育未成年人,打造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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