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村乡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7-3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300047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3〕38号

  • 成文日期:

    2023-07-30

  • 发布日期:

    2023-07-30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沪农委〔2023〕16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决定成立新村乡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员如下:

 长:张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吴海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潘青松   党委委员、副乡长

    朱佳莹   党委委员(组织)

    张万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员:陈佳鑫   纪委副书记、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朱玲玲   党群办主任

    黄耀能   城建中心主任

        经发中心主任

        财政所副所长

    周云飞   新卫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春会   新乐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杨林雄   新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宋耀忠   新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姜建美   新国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施伟忠   新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潘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燕、赵华、沈范、陈慧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37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