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300043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3〕33号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本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沪崇府人〔2023〕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本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决定成立新村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静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卫 黎 党委委员(宣传)
张万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邢裕东 副乡长
陈 迪 副乡长
陈建娥 副乡长
成 员:杨积广 二级主任科员
朱玲玲 党群办主任
朱爱莹 党政办主任、人大办主任
蔡鸿雁 社建办主任
沈 佳 事业办副主任
高宇韬 规环办副主任
施文斌 市场所所长
倪海霞 财政所所长
黄 燕 经发中心主任
周云飞 新卫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春会 新乐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杨林雄 新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宋耀忠 新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姜建美 新国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施伟忠 新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万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积广、黄燕、倪海霞、蔡喆驰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