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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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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崇明区乡镇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经新村乡党委研究决定:
沈俊同志晋升为新村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八级职员;
陈瀛同志晋升为新村乡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管理九级、八级职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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