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新村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0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200092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2〕57号

  • 成文日期:

    2022-08-24

  • 发布日期:

    2022-09-02


各村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新村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2022年度新村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工作方针,为进一步加强本乡森林防灭火工作,建立森林火灾防范和应对工作机制,提高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依法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与救援,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本乡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上海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实施办法》和《崇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本乡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林、廊道等林地的火灾防范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乡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发生森林火灾后,由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相关单位积极进行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火灾发生地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预防为主,健全体系

充分发挥全社会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手段,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科技水平。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4.制定预案、明确职责

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在出现灾情后,各行政村和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划分落实各项措施。

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

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五)事件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领导机构

本乡突发森林火灾应急事件管理工作由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乡政府是本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

(二)指挥组织机构

为在发生森林火灾灾害等重大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特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乡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本乡市容所。

(三)机构组成及职责分工

1.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张静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指挥:陈建娥  副乡长

成员单位:市容所、党政办、事业办、社建办、武装部、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2.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1)指挥部负责统筹管理全面指挥:在发生森林消防安全重大事故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森林防火现场临时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监管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容所负责日常巡逻部门联动:通过林长办发动各级林长落实日常巡逻制度,汇总各林长在巡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限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排除隐患。作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

(3)党政办负责居中协调综合调度:接发消防安全重大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情况;落实上级和指挥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4)事业办负责在校生防火宣传医疗调配:组织在校学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配医疗救援力量,做好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5)社建办负责社会救助公墓管理:对森林火灾或扑火造成的生活苦难人员及时给予社会救济;加强新卫村公墓的火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配备防火设备。

(6)武装部负责安全指导消防演练:负责本乡各企业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工作,在发生重大事故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调查处理,并向上级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民兵连成立消防灭火队伍,加强消防演练,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7)派出所负责维护秩序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周边居民区及重要设施安全,维护森林火灾现场的治安秩序;实施必要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管制,保证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查处人为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伤员救护及治疗:在发生森林火灾后,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赶赴现场,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9)各行政村负责日常巡查群众疏散:各行政村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对各自范围内的林地资源进行火灾隐患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在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疏散群众,确保无人员伤害。

3.专家机构

由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邀请区林业站、消防队、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主要职责:一是来乡实地考察森林防火应急反应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二是不定期为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乡森林火灾防范及处置能力;三是在发生森林火灾时,提供咨询和专业建议,对乡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启动

接到火情报告5分钟内,由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电话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党政办向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各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二)森林防火扑救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森林防火扑救队的组成:森林防火扑救队伍分为乡级扑救队及村级扑救队,乡级扑救队由乡民兵连以及林地养护人员组成,村级扑救队由各村消防专员组成。

2.森林防火扑救队的调用:在发生森林火情后,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下达调用命令,乡村两级扑救队伍在接到调用命令后,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村范围内的,在15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乡范围内的在30分钟内到岗到位。

3.森林防火扑救队物资配备:乡级森林防火扑救队伍消防器材由武装部统一配备,村级森林防火扑救队伍由各村微型消防站配备。

(三)森林防火专项指导组的成立及作用

在发生森林消防安全事故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森林防火现场临时指挥部,宣布成立专项行动组,组织开展现场救援。

1.危险源控制组(武装部、市容所、专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查程序,及时控制危险源。

2.伤员抢救组(事业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急救治疗,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

3.灭火救援组(武装部、市容所、各行政村):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除工作。

4.安全疏散组(事业办、社建办、各行政村):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组(派出所):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6.物资供应组(党政办、武装部、市容所、各行政村):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四)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

1.灭火救援组接到命令后,带领乡村两级扑救队,立即到达着火地点,第一时间确保火灾区周边建筑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或者爆炸的火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并迅速就近接通水源或使用灭火器,消灭火灾危险区内所有火种,做到迅速、准确、有效,一切行动听指挥,随时向综合协调组汇报灭火情况,注意现场保护。所有人员进入危险区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不发生次生事故。

2.安全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在指定范围内实行全面戒严,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警戒区内。

3.安全疏散组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森林火灾周围人员迅速撤离。

4.确认火灾现场危险已解除,现场环境不会引发次生事故,各专项行动组清点人员,向综合协调组报告现场状况,由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5.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处置程序。通过火灾应急处置过程,对各专项组在处置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估。总结火灾事故的起因、发现问题的诱因,在全乡进行安全经验分享,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预防

乡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一线单位发现火情,应当立即上报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经核实后立即报告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确定启动应急预案。

(三)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扑火原则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的善后处理

(一)查明原因资料存档

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以消防部门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并迅速查明损失情况;派出所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进行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二)受灾群众疏散安置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及时做好受灾村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社建办及时介入对困难群众进行生活及医疗上的帮助。

(三)及时补植减少林窗

按养护单位养护管理范围划分,及时对受灾林地进行清理,并实行林木补植,减少林窗的产生。

(四)加强宣传源头治理

加强对村民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事业办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主要进林路口设立警示牌。

(五)火灾问责

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人员、各村森林防火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若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作出最后决定。

2.如遇人员调整,按照相关岗位自行替补。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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