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20007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2〕48号
成文日期:
2022-07-29
发布日期:
2022-07-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印发《2022年新村乡“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化完善“大普法”格局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本乡“八五”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根据区法宣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的通知》(沪崇法宣办〔2022〕1号)精神,现就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了2022年新村乡“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时间节点内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2022年新村乡“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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