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200049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4-01
发布日期:
2022-04-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地方志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地方志办公室和《崇明县志(2005-2016)》编纂委员会关于做好地方志编纂的要求,新村乡人民政府从2018年10月开始筹备,成立《新村乡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精选编纂人员,启动编纂工作。三年多来,在区地方志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新村乡志》编纂工作进展顺利。经前期准备、组织发动、调查搜集和核实整理资料、分篇撰写初稿、志稿编辑和修改等过程,于2021年9月形成《新村乡志》初稿,后经查漏补缺、反复修改,形成初审稿。
2021年10月到12月,将初审稿分发至乡党政领导班子、乡各部门、各村代表及退休干部代表进行内容审核。同时,报请乡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嗣后,编纂人员根据各方修改意见,经过篇目调整、资料补充、数据核对等完善校对。2021年12月将初稿送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专家审阅,听取意见后,再次作认真修改,形成《新村乡志》专家评审稿。现将《新村乡志》专家评审稿送交贵办,敬请领导、专家提出评审意见。
特此函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