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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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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高宇韬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沈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马国富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稔苹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团委副书记,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季刚同志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团委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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