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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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1-24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孙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朱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佳鑫同志经选举,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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