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2000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1〕101号
成文日期:
2021-11-26
发布日期:
2021-11-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成立崇明区新村乡生态清洁小流域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成立崇明区新村乡生态清洁小流域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静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潘青松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候选人
陈建娥 副乡长候选人
组 员:高宇韬 乡规环办四级主任科员
黄耀能 乡城建中心主任、农办负责人
李 峰 乡城建中心副主任
高 磊 乡生态市容所所长
黄 华 乡农技中心主任
倪海霞 乡财政所所长
张 亮 乡水务所所长
周云飞 新卫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春会 新乐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杨林雄 新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宋耀忠 新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姜建美 新国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施伟忠 新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崇明区新村乡生态清洁小流域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办,潘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崇明区新村乡生态清洁小流域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或部门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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