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村乡人民政府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0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200011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1〕92号

  • 成文日期:

    2021-10-25

  • 发布日期:

    2021-11-08

关于成立新村乡人民政府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新村乡人民政府节约型机关工作的领导,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扎实、持续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  静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潘青松  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农业)

        张万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经济)

组  员:朱爱莹  党政办主任、人大办主任

        杨积广  经济办负责人

        倪海霞  财政所所长

              袁裕萍  经发中心主任

              张  亮  水务所所长

              高  磊  市容所所长

新村乡人民政府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朱爱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的同志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附件:新村乡人民政府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新村乡人民政府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总则:提倡能源节约,降低水电耗能。推进电子政务,倡导绿色办公。

2.统计单位能源资源消耗情况。每月将能耗数据填报到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网上直报系统。

3.定期召开例会,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通报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讨论机构节能措施意见。

4.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增强机关干部节能减排意识,制定年度宣传方案,落实日常节能宣传工作,同时结合公共结构节能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对相关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发放节能倡议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节能降耗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5.文明倡导与节能设施改造相结合,推进节能降耗精细化管理。

6.对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详细的用能设备、设施台账和系统运行记录档案,加强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

7.严格执行不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和能效等级为3级(含)以下的产品;积极采购、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节能技术。

8.制定绿色消费行为规范,推行节约行为模式,对废纸、废塑料等主要废弃物进行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科学环保处理。下班时关闭打印机等设备电源,节约纸张,使用再生纸、再生铅笔等再生办公用品,严禁使用纸杯、一次性餐具,减少使用办公耗材等其他一次性用品的措施。

9.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每月5日为垃圾分类宣传日,引导正确投放生活垃圾,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珍惜资源、节约能源的习惯,营造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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