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春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1-19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1-19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王春会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乐村总支部委员会第一书记,免去其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乐村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职务。

施叶飞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乐村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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