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1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1〕57号
成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7-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新村经济小区南门办事处安装工程立项的批复
新村乡经济小区: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新村经济小区南门办事处安装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村经济小区南门办事处安装工程
二、建设性质:安装
三、建设地址:崇明百联23号商铺
四、建设内容:空调、摄像机、投影仪、图像记录设备、报警装置系统安装和消防改造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1.942318万元,由乡财政支出。
六、招投标方式:邀标
七、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八、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新村乡经济小区
接文后,请尽快配合部门办理相应流程。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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