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100006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1-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申请拨付崇明新村乡麋鹿极小种群恢复与野放项目首笔资金的请示
区绿化市容局:
崇明新村乡麋鹿极小种群恢复与野放项目已于2020年7月22日经区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1072.21万元,其中建安费844.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9.43万元、预备费77.94万元、麋鹿种源引入2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补贴750.5万元,区财政安排200万元,新村乡自筹121.71万元。
目前,该项目设计方案已经市绿化市容局批复,并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现已正式进场施工。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特向贵局申请首笔项目资金375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复示。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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