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0202000131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0〕123号
成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0-12-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呈报崇明区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的请示
崇明区水务局:
为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效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的现状,我乡实施了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已完成设计及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齐全,竣工决算已通过审价,工程初期运行正常,于2020年12月23日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关于崇明区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崇水务〔2018〕22号文),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458.33万元,其中工程费5887.52万元(含区级远程监控费75.44万元),独立费690.18万元,青苗补助、清障等前期费55.26万元,预备费197.33万元,5年运行养护费628.04万元。
我乡委托了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进行竣工决算审价、经审价后工程实际完成投资6153.3723万元,其中工程一类费用5452.154万元,二类费用571.6843万元,青苗补助费等前期费55.26万元,未动用预备费,工程决算投资未超批复投资额。
现将《崇明区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崇明区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财务监理总结报告》呈上,请予批复。
附件:1.崇明区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崇明区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财务监理总结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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