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村乡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0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130202000108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0〕103号

  • 成文日期:

    2020-11-18

  • 发布日期:

    2020-12-02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新村乡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区域在新卫村、新乐村和新浜村,项目总投资2370.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95.96万元,项目管理费52.22万元,工程管养护费22.2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措施、农业措施和田间道路等。

在区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和乡村两级以及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2019年12月完成全部工程量。经我乡对实施项目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等几个方面现场初验,并结合相关内业台账及施工质量要求,项目已完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乡镇自验合格,特向贵办提出验收申请!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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