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0202000110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0〕105号
成文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2-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村乡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
你部门报来的《关于冠华厂门口绿化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冠华厂门口绿化改造
二、建设性质:翻新
三、建设地址:新洲村冠华厂门口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占地面积1155平方米,外进土方,种植花灌木、铺设草坪等。
五、项目总投资:15万元
六、资金来源:乡镇自筹
七、招投标方式:根据沪崇建管〔2020〕76号文直接签约
八、监理方式:社会监理
九、工程管理第一责任单位:新村乡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
接文后,请尽快配合新村乡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根据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结果确定施工企业并签约。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