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村乡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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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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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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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5

关于新村乡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崇明区新村乡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新村乡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新村乡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乡上下在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美丽新村幸福小镇”建设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思路,坚持创新驱动,切实履行好财政保障和服务职能,顺利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乡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本乡一般公共财政收入934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全乡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344.27万元,预算执行100.00%。

1、乡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8年,乡级一般公共财政收入9344.27万元,主要完成情况如下:

1)区拨托底保障资金1550.00万元;

2)乡体制分成收入7794.27万元(含营改增政策补贴)。

2、乡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乡级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乡级公共财政支出9344.27万元,主要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7.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主要用于安排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经费支出,其中:政府办公经费及人员经费1151.30万元;党代会、人代会、组织、纪检、武装、宣传、工会、团委、妇联、统战、档案、机要保密、国家安全、平安维稳、禁毒、法制宣讲、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商会及结对帮扶等经费592.60万元;党建服务、党员教育、农经事务、住户调查农业普查等经费344.63万元;四级文明同创、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农贸市场整治管理费用201.00万元;财政事务等支出88.30万元。

2)教育支出2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教师节、儿童节、暑期教育、假日学校等经费7.00万元,代课教师、幼教、兽医养老补贴14.00万元,教育青保3.50万元;社区学校工作经费(成校)3.4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41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注册科技企业“科技创新引导资金”400.00万元;红十字、科普、食品安全、义务献血等的培训宣传、义务献血指标补贴等7.00万元;除四害专业队伍建设8.50万元。

4)文化与传媒支出129.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事业支出91.83万元,用于社区、村健身器材更新,组织群众团体体育比赛等,艺术节、健身节、文艺演出、文化活动等费用30.00万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日常经费5.00万元,广播维修材料和人工3.0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5.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事业支出231.30万元,行政事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26.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养老金及职业年金单位承担资金382.19万元,“万人、千百人”就业支出65.00万元,稳定就业岗位社保补贴107.00万元,双拥、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补助100.00万元,五保户补贴25.00万元,敬老院经费40.00万元,为老服务助餐点及为老服务中心100.00万元,农村低保支出10.00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57.00万元,优抚对象补助8.00万元,其他社会福利24.50万元(精神病人员医疗救助、三车置换),特困人员医疗救助20.00万元,临时救助10.00万元,癌症康复协会4.00万元,村监委经费7.00万元,各类节日慰问补贴8.00万元,三峡移民实事项目配套资金9.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900.00万元(企业扶持)。

6)医疗卫生支出19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126.35万元;计划生育经费30.00万元(计生政策宣传培训、对村独生子女奖励、0-3岁早教、免费孕检、关爱失独家庭、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等);乡村医生人员经费35.00万元;食品安全(家庭办酒保险)3.00万元。

7)环境保护支出64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市容所事业支出71.84万元,垃圾清运、垃圾车日常运行维修、绿化养护、环境整治、集贸市场综合整治改造等经费173.11万元,其他污染减排400.00万元(企业扶持);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3.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村建所事业支出105.85万元,道路桥梁等综合维护20.00万元,车辆运行5.00万元,集中居住工作经费10.00万元;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事业支出103.18万元,联合整治经费20.00万元;城管中队事业支出99.08万元,执法车辆、执法经费10.50万元,拆违整治经费30.00万元。

9)农林水事务支出563.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农业服务中心事业支出169.48万元,水务所事业支出85.12万元,机插秧补帖20.00万元,动物防疫、森林消防2.00万元,生猪减量退养专项经费150.00万元,农产品安全管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家庭农场)52.00万元,沼气运行及停运管理50.00万元,二麦水稻等保险5.00万元,绿色认证3.00万元,农业试验项目经费2.50万元,农药种子等运输费6.00万,病虫害检测1.50万,防汛防台2.00万元,农田设施排灌养护3.00万元,市、区、镇村级河道管理、排涝排灌管理7.00万元,水法宣传3.00万元,河长制办公经费2.00万元。

10)交通运输业支出300.00万,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为企业扶持资金。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0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为企业扶持资金和经济小区招商工作经费。

12)商业服务等支出5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为企业扶持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45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以及公务人员的补充公积金单位部分、月住房补贴款。

(二)2018年本乡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切实履行好财政保障和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社会中的保障和服务作用。

1、围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的方针,着力改善民生,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投入结构不断优化,强农惠农政策取得实效。一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机插秧、绿叶蔬菜种植补贴等20项涉农项目,补贴资金3225.8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二是大力推进崇明生态建设,共投入2808万元,分别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217.00万元、社区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改造178.12万元、稻米文化中心建造143.14万元、优质稻米加工基地建造683.17万元、市民文化中心建造223.81万元、党建服务中心改造16.78万元、村民服务中心改造59.51万元、集中居住项目前期清障58.29万元、为老服务、新村第二敬老院项目建设55.08万元、违章建筑的拆除经费8.57万元、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及定时定点投放项目13.42万元、打造新红湾新悦坊96.11万元、黑臭河道整治55万元等项目建设。

2、深化“乡财区管”体制改革,确保财政资金规范运行。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制定并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加强乡财政管理的新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乡财政管理体系。三是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市区关于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实施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结果应用的有机结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结果应用,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效,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3、压缩“三公”经费,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乡“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2018年,区财政局、区纪委、区审计局三部门联合对新村乡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对我乡工作表示肯定。全乡2018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47.80万元,同比增6.62%,其中,因公出国出境1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7.00万元,主要是因2018年领导出国出境学习人次增加;公务接待28.30万元,同比下降19.44%;公务用车9.50万元,同比增46.26%,主要是因为区公安局调拨车辆一辆导致公务用车日常运行费增加。

2018年,乡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目标,并保持在平稳的增长区间;财政支出结构得以优化,全乡重点事业项目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体制结构不断健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但是在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受财政、税收体制各方面因素影响,乡财政收入和可用财力增长困难,而公共财政刚性支出在不断增加,财政收支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乡财政无法满足各部门单位的支出需求,财政收支结构仍需要优化,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二是区与乡财权、事权需要进一步匹配,财政分配管理需要调整、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我乡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强综合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9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19年,本乡一般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12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855.73万元,增长19.86%(生态岗位区级配套资金下沉至乡镇590.00万,导致增幅较大);全乡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计为112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855.73万元,增长19.86%。

本年度本乡乡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按照《预算法》,乡本级财政预算由新村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为便于各位代表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乡级财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1200.00万元

1)托底保障资金收入1550.00万元,占财政预算收入的13.84%;

2)体制分成收入万元9650.00万元,占财政预算收入的86.16%。

2、乡级财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1200.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0.50万元,占财政支出24.74%;

主要用于安排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经费支出,党代会、人代会、组织、纪检、宣传、武装、工会、团委、妇联、统战、档案、机要保密、国家安全、党员教育、平安维稳、禁毒、法制宣讲、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财政、农经事务、党建服务等事务支出、商会及结对帮扶、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农贸市场整治管理、四级文明同创、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及跟踪、占用集体土地补偿、对村级组织的补助、土地流转、各类统计调查经费、党员志愿者活动、火炬点创建、三位一体建设活动工作经费等支出。

2)教育支出29.50万元,占财政支出0.30%;

主要用于教育青保工作经费、教师关爱、幼教等代课老师社保、假日学校、社区学校等工作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507.00万元,占财政支出4.53%;

主要安排注册科技企业“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红十字、科普、义务献血等的培训宣传费用。

4)文化与传媒支出147.65万元,占财政支出1.32%;

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事业经费、文化团队建设和巡演、广播影视、体育、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日常运行、村级广播维修等其他事业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2.77万元,占财政支出30.65%(生态岗位区级配套资金下沉至乡镇590.00万,使得增幅变大);

其中:主要安排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事业经费、行政事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及职业年金、“万人、千百人”项目就业岗位补助、双拥专项经费、烈军属、复员、退伍人员等补助、农村养老保险补贴、敬老院人员补差、五保补助、残疾人事业、农村低保、60岁以上老年农民养老金生活补助、老村干部补贴、稳定就业岗位社保补贴及其他社会救济补助,社工事务所人员经费、为老助餐点、老龄工作、三峡移民项目、村监委工作经费、新村第二敬老院项目配套、企业扶持资金等。

6)医疗卫生支出263.79万元,占财政支出2.36%;

主要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计生政策宣传培训、对村独生子女奖励、0-3岁早教、免费孕检、关爱失独家庭、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等)、乡村医生人员经费、食品安全(家庭办酒保险)等支出。

7)环境保护支出934.74万元,占财政支出8.35%;

主要安排市政市容所事业支出、乡级区域内绿化养护、集镇菜场等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环卫车辆和巡逻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乡镇区域的环境整治、企业扶持资金等支出。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6.99万元,占财政支出3.90%;

主要安排村建所、网格化管理中心、城管中队的事业支出,村建巡逻车辆日常运行和维护,道路桥梁等综合维护、集中居住工作经费、联合整治工作经费、城管执法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费、执法经费、拆违宣传工作经费等支出。

9)农林水事务支出413.67万元,占财政支出3.69%;

主要安排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水务所等事业支出、水环境整治、小农水项目改造、防汛防台、市区镇村河道管理、河长制办公经费、农产品安全管理、动物防疫、森林消防、机插秧、绿色认证、农药种子运输、二麦水稻保险等支出。

10)交通运输业支出400.00万元,占财政支出3.57 %,主要为注册企业扶持支出。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00.00万元,占财政支出7.14%,主要为小区招商工作经费。

12)商业服务等支出700.00万元,占财政支出6.25 %,主要为注册企业扶持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363.39万元,占财政支出3.20%。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单位负担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公务员的房改补贴、单位承担的补充公积金、月住房补贴等。

三、2019年乡财政工作重点

2019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新村幸福小镇”总体目标,认清形势,把握工作着力点,统筹做好财政工作,切实发挥财政各项职能,努力为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努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2019年预算收入任务

一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不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新的增长点。二要在招商引资政策完善的同时,适应新形势、新政策,群策群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我乡2019年税收收入实现年度增长目标。三要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盘活现有的存量资产,增加财政收入。四要积极鼓励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使其不断增加对政府和社会的贡献。五要及时掌握、认真领会上级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做好一年一度与区财政的财力结算,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积极争取区级财力支持。

(二)以造福百姓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和谐财政

继续加大支农力度,科学安排资金,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足用活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落实好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办法,不断放大致富农民财政政策效应,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支持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加快发展公益性事业,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需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建设和谐社会。

(三)推进预算支出标准化建设,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调整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办法,提高预算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对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其中人员经费按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项目按定员核定。公用经费按公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等内容按区级标准定额核定。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更深一步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统筹安排收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贯彻执行“内控制度规范”,健全财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我乡财政工作进一步规范、透明、高效。

各位代表:

2019年,我们将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下,认真执行好各项决策部署,巩固好全乡经济发展基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本乡2019年财政预算任务,努力为推进全乡小康社会进程,为建设“美丽新村幸福小镇”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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