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调减农村公路设施量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2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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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6〕13号

  • 成文日期:

    2026-04-10

  • 发布日期:

    2026-04-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随着崇明区城乡空间优化,竖新镇区域发展发生了调整。部分农村公路道路性质发生改变,已失去农村公路服务性质。为此我镇申请调整该部分农村公路设备量,共计调减2.564公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新小横河路(编码Y310310151),三条港—新河界,原长度1.958km,核减长度0.172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二、响北公路(编码Y320310151),响哃北横路—前草公路,原长度1.249km,核减长度0.342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三、油桥南路(编码Y309310151),堡镇界—三条港,原长度3.364km,核减长度0.691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四、果园公路(编码C488310151),前竖公路—果园,原长度1.267km,核减长度0.543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五、民粮南路(编码Y924310151),小竖河—三条港,原长度2.352km,核减长度0.158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六、纬三路(编码Y665310151),前卫湿地道路—新河垦区,原长度3.242km,因该段0.658km位于部队训练区域,服务对象发生改变,已失去农村公路服务性质。核减长度0.658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特此请示,恳请复示。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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