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50004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5〕49号
成文日期:
2025-11-14
发布日期:
2025-11-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关于同意崇明区竖新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全域)立项和规划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沪规划资源乡〔2025〕150号),项目区总面积6.93平方公里,涉及前卫村、仙桥村、春风村,总投资1.3179亿。项目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和其他工程。
根据《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书》第六条规定,协议签订后,搬迁补偿费共计189.09万元,第一期补偿费用最多不超过80%,后续按实结算,故本次申请搬迁补偿费用151万元(大写:壹佰伍拾壹万元整)。
专此致函。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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