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竖新镇前哨村200亩土地合同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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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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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8441202500032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5〕31号

  • 成文日期:

    2025-08-04

  • 发布日期:

    2025-08-2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就我镇与贵委下属资产经营公司土地租赁合同期限调整事宜,特向贵委说明如下:

2006年3月1日起,贵委下属资产经营公司与我镇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对位于竖新镇垦区1丘前哨村东边的土地进行租赁,该土地属贵委所有,权证面积为252亩,其中因北横运河开挖占用52亩(包含河水面及岸平台),本镇实际租赁面积为200亩。目前,我镇所属上海大洋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贵委下属资产经营公司最新签约的租赁期限为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租金按照政府指导价930元/亩执行。

鉴于该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三年,现因“德和生物全球制造及研发中心”拟落户我镇,为确保该项目长期稳定落地与发展,需将原租赁合同期限调整为20年。

据了解,德和(上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微藻与生命科学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定位为工业智能化高附加值微藻全球供应商,是国内工业化微藻养殖及天然虾青素品牌领导者,致力于打造全球B2B高附加值微藻原料全产业链的平台型企业。其项目落地意义重大:一是聚焦微藻工业化养殖全产业链,涵盖研发、生产、加工等环节,预计总投资超13亿元(含国有资产4000万),达产后综合利税可观,拉动区域经济增长;二是涉及微藻固碳、碳中和等前沿技术,契合绿色发展战略,助力区域产业升级;三是作为行业标杆项目,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

鉴于“德和生物全球制造及研发中心、上海微藻加工中心”项目已明确计划于2025年9月1日启动合同签订、场地勘测、规划设计等前期核心工作,项目时间节点紧凑且任务明确。原租赁协议约定的3年租赁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一方面无法匹配项目需长期稳定运营的全生命周期需求,难以消除企业长期投资顾虑;另一方面,原协议执行节奏与项目9月1日启动的关键时间节点不匹配,若不及时调整租赁安排,将导致项目前期筹备工作缺乏合规土地租赁支撑,直接影响项目按计划推进。

将租赁期限调整为20年,基于项目特性及长远发展需求。德和生物拟落地项目含养殖示范中心、总部研发中心等板块,建设周期约3 - 5年,达产后需长期稳定运营实现投资回报与产业价值。20年租赁期限匹配项目全生命周期,保障企业安心投入及国有资产建设、升级及拓展,避免投资不确定性,确保区域长期获得多重效益。

我镇恳请,解除双方于2025年2月24日签订的《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我镇将按协议约定付清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租金。请贵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45年8月31日止。本次申请解除原协议并重新签订新协议,符合《民法典》“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及相关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双方将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完成合同解除清算及新协议签订手续。

特此函告,望贵委予以支持为盼。


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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