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50000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竖委〔2025〕11号
成文日期:
2025-02-20
发布日期:
2025-03-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基层党组织: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免去宓春尧同志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前哨村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