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4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4〕28号
成文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7-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1929年中共崇明县委机关旧址,位于崇明区竖新镇明强村308号(原为油车桥镇城隍庙,后为明强小学)。1929年秋,中共崇明县委在此设立领导机关,领导全县工农运动,发展党员,建立武装队伍,兴办农民夜校,宣传革命道理。1995年7月1日,崇明县人民政府在明强小学旧址挂牌“中共崇明县委机关旧址”以示纪念,并列入崇明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2021年5月,“中共崇明县委机关旧址”被列入上海市首批红色资源遗址旧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红色资源的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2023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1929年中共崇明县委机关旧址”修缮保护工作,要求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档案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竖新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开展旧址的修缮保护、布展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着力把旧址打造成崇明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教育基地等红色文化新地标。按照项目推进计划,2024年8月底完成项目交付工作,拟于2024年10月1日前对公众开放。
为满足广大市民群众来崇明观瞻革命旧址和红色旅游需求,提升崇明红色文化公共服务水平,特来函协调增设旧址旅游道路交通指引标志。
请贵局协调区交通委、崇明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区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我镇办好革命旧址旅游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增设相关手续,我镇将按照要求委托第三方建设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并支付费用。
贵局作为本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长期以来支持我镇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感谢贵局对我镇文化旅游工作的指导和帮带。
此函!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