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40003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4〕21号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竖新镇前卫污水处理始建于2006年,2017年经过设施改造,设计处理能力为500t/d,出水水质为一级B标准。因目前的污水站的厌氧池体积约在60m3,考虑厌氧池的反硝化菌需要一定停留时间,污水站实际处理能力仅200t/d左右。由于设备老化及近期前卫村景区游客的攀升等原因,污水站出口面临超标风险。
为此,拟通过改造方式,确保前卫污水站的正常运维。过渡阶段,拟借用区水务局2座200t/d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和1套深度处理设施,过渡期为2年,待改造完成后予以归还,借用期间,我镇确保临时设施的正常运维。
特此函请。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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