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竖新镇关于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3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40002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4〕18号

  • 成文日期:

    2024-04-24

  • 发布日期:

    2024-04-30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村:

现将《竖新镇关于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竖新镇关于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充分发挥积分制在乡村建设发展中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乡村软实力,着力打造和谐稳定发展的乡村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通过实施积分制管理,大力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乡村治理的可操作性,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具体积分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内容和评定标准,对村民的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引导村民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受益者,形成一套长效运行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治理能力,确保乡村治理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村民主体。围绕村民自治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科学合理设置积分内容和评分标准,引导村民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三)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发挥积分制管理的正向激励作用,选树正面典型,加强宣传引导,培育良好的乡风文明,调动村民参与积分制工作的积极性。

四、工作内容

(一)确认参与主体。对长期居住在村且有意愿接受积分制管理的村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积分。

(二)设置积分内容。积分项目由“基础项、加分项、扣分项”三部分组成。其中人居环境、垃圾分类、移风易俗为必设内容。 积分内容设置要注重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履行民主程序。可根据各村村情、民情实际调整,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和评分标准。

(三)做好积分管理。

1.积分评定:由村党组织负责,成立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志愿者骨干等组成的积分评议小组,直接负责积分评定,报村“两委”会议集体审定。

2.积分监督:通过村务公开栏,每季度公开积分情况,接受村民的查询、监督。

3.积分台账:对公示无异议的积分,由村委按照一户一档建立乡村治理家庭积分明细台账。

(四)积分结果运用。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各村结合本村经济水平、村民需求等情况,制定具体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积分作为村民开展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遴选依据,如农户评星定级、道德模范、最美庭院等荣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村要广泛宣传,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总结积分制推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积分制推广运用的宣传,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家庭积分数多者。物质奖励:积分按年度累计,村民可在属地村委组织的集中兑换日进行积分核实兑换,村民根据积分分值,可兑换相应的物品,兑换物品后已兑换积分清零。积分可使用的年限为两年,超过两年没有使用掉的积分将自动清零。

五、进度安排

(一)6月:依托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将本村的积分制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环节交由村民商定,制定或完善村级实施办法。6月14日前提交村级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办法。

(二)7月:7月12日前提交村级积分制工作推进情况小

结。内容包括各村积分制推进过程中村民议事协商情况、积分内容设置情况、评价标准及方式、宣传情况。

(三)11月:各村积分制工作顺利运转,并实现积分奖励可兑换。11月1日前提交各村积分兑换方案。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强化组织推动。村两委作为实施主体,要积极探索完善积分规则、标准,做好积分记录、公示、奖励等工作,积分评价办法要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做到全过程公开、群众全环节参与。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充分挖掘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探索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结对帮扶资金和社会力量捐赠等筹集资金,不断完善和扩充积分奖励项目,确保建立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领。各村要广泛宣传,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总结积分制推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积分制推广运用的宣传,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评分细则(参考表)

   2.竖新镇xx村乡村治理家庭积分明细台账

   3.竖新镇xx村乡村治理家庭户汇总表

   4.竖新镇xx村乡村治理积分兑换明细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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