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竖新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2-0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400015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4〕4号

  • 成文日期:

    2024-01-15

  • 发布日期:

    2024-02-05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村居:

按照区、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竖新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竖新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好竖新镇村(居)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 和“救”的责任链条,有效防范与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不断提升本镇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崇明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以及有可能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城乡正常运行的灾害应对处置和应急救援。本预案中的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包括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 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村(居)、相关部门和单位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风险评估

2.1雨雪冰冻天气概况

近年来,在全球气候环境日益复杂变化的情况下,极端雨雪冰冻气象灾害的反常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在部分地区仍然较为突出,本镇发生大面积雨雪冰冻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2.2雨雪冰冻的主要危害

交通方面:雨雪冰冻天气时,道路运输等将受到不利影响,可能引发人员出行困难,并使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增加;持续的雨雪冰冻天气还会影响生活、生产物资运输,威胁城乡正常运行。

水、电、通信等设施方面:雨雪冰冻天气易导致电线结冰, 使电线负重过大发生断裂,严重时还可导致电力、通信等设施倒 塌;易造成供水管道冻管破裂,影响正常供水。

建筑物、构筑物方面:可导致房屋、大棚、车棚、广告设施、店招店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受压倒塌。

农业生产、绿化方面:持续雨雪冰冻天气可导致农作物受冻受害,影响大棚蔬菜生长,导致农产品供应减少;雨雪冰冻可致树枝折断、树木倒伏,进而影响交通和安全。

安全生产方面: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在生产、 经营、储存、使用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液体危险化学品, 容易因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及物料泄漏引发相关安全生产事故。

3.组织体系

本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镇政府是本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

当预报即将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镇政府统一领导和指导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相关职责负责对影响本镇的雨雪冰冻灾害开展应急处置。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

进入秋冬季,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雨雪冰冻特点 做好以下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市民预防雨雪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体系, 加强城乡道路积雪结冰区域的监测和预警, 全面落实扫雪除冰责任及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 应急处置能力。

(3)预案准备。适时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相关物资并合理配置。在重点部位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急需。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畅通;健全气象测报信息传送机制,确保雨情、雪情、冰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督查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应当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2预警和响应

4.2.1预警级别

(1)暴雪: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道路结冰:预警级别分为三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5.应急响应及防御措施

5.1应急响应行动及防御措施

5.1.1响应行动级别及防御措施

本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响应行动级别分为四级:I级、II 级、III级和IV级。

5.1.2响应行动启动条件

当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预警或道路结冰预警时,同步启动本镇对应级别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5.1.3 IV级响应行动及防御措施

(1)镇政府加强对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2)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岗到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视情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3)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岗到位,认真执行上级工作指令,加强辖区灾情收集等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做好本单位应对工作。

(5)及时利用各种方式传送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

5.1.4 III级响应行动及防御措施

(1)镇政府组织会商,加强对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指导,督促、指导落实应对措施。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关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2)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进入指挥岗位,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有关情况及时向在镇政府报告。

(3)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4)及时利用各种方式传送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

5.1.5 II级响应行动及防御措施

(1)镇政府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抢险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

(2)镇主要责任人进入岗位,密切掌握辖区灾情发展,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并根据预案要求,及时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3)本镇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切实组织力量全力落实本系统、本行业各项应对措施,并根据相关指令,协助实施各项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及时利用各种方式传送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

5.1.6 I级响应行动及防御措施

(1)镇有关单位按照区政府作出的紧急部署,动员全民全力抗灾抢险;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按照《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落实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工作。

(2)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入岗位,全面落实各项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撤离转移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

(3)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单位全力投入雨雪冰冻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全镇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雨雪冰冻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5)及时利用各种方式传送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

5.2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2.1信息报送

雨雪冰冻灾害的相关险情、灾情、工情等信息由镇政府核实后上报区应急局;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局口头报告,在1小时内向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局书面报告;对于特别重大的灾情险情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及时将雨雪冰冻灾害的相关险情、灾情、工情等信息报镇政府。

5.2.2指挥调度

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后,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可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收集、掌握灾情信息,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照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2.3人员转移安置

要制定周密的人员转移方案,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转移人员;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全力协助,确保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2.4抢险救灾

镇政府应当按照预案,根据事件具体情况,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组织当地有关部门、人员和抢险单位,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处置重大或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情险情时,应当按照职能分工,由镇政府统一指挥,各村居、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2.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后,根据灾害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要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扫雪除冰及其他灾情险情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5.3应急响应终止

当区气象部门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应急响应状态终止, 转入常态管理。

应急响应行动终止后,受灾后应当组织力量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可能减轻自然灾害对市民生活以及城乡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6.后期处置

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疾病预防控制、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设施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灾害救助

6.1.1镇及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应急救助,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

6.1.2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在受灾地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1.3镇和有关单位应及时返还灾时征用的民用设施设备,并支付相关费用。

6.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应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储备的要求及时编制计划,尽快补充到位。

6.3设施修复

对受损公共设施,应当尽快修复。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当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7.附则

7.1术语解释

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正常运行造成危害或影响的一种气象灾害。它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际偶尔也会出现。

7.2预案管理

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各村居、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