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4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3〕80号
成文日期:
2023-12-20
发布日期:
2024-01-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竖新经济开发区:
你单位提交的更换招商窗口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同意你单位撤销上海千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崇招商办〔2019〕85号)招商窗口。
二是同意你单位增设上海云言信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为开发区招商窗口,并与其签订合同协议。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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